第50章(2/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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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秀莽环望同僚们,见他们一脸向往之色,虽不忍打击,但还是开口,说道:“事情还未结束,莫要松懈了。”
唐青对其展颜一笑,精力投入手上的案卷当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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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大邺律例,公冶候连犯数条重罪。
其罪一,隐瞒军情实报,冒领军功,所犯欺君大罪,理应枭首示众。
罪状之二,身为朝廷重臣,却徇私枉法,私立违律产业,贪污受贿。若不及时惩治,以儆效尤,届时朝堂贪墨之风盛行,吏治腐败,国将不国。
公冶候谋取私利尤重,理应剥除爵位,其后三代,也因其罪行恶劣,不能入朝为官。
其罪之三,征战期间,杀良冒功,残害同僚,摄取权利。
大邺立军功制,重武官,在此罪上量定重罪刑罚,无论平民或王侯出身,若犯此罪,一视同仁,皆以车裂之刑分尸,诛夷三族。
其罪四,残害至亲,麻木不仁,此为大不孝,犯十恶大罪。
罪五,通敌叛国,与常年侵扰大邺边境的外族有买卖勾连。
外族侵扰大邺三十余年,更趁诸侯割据之乱时,把战火牵入大邺境内,残杀邺朝无数百姓,国恨难平。
此一罪,为所有帝王都不能容忍对江山社稷存有威胁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