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烈在医院外面听到这段对话,觉得很悲哀。
悲哀。鲁迅叹道。
悲哀。他叹道。
在李华峰眼里,他连一条狗都不如,狗跟人相处久了主人都会摸着脑袋赏一个笑容赐一顿饭。
他把省吃俭用的钱另外借了别人的钱给李华峰作医药费,是因为无论他怎么厌恨怎么讨厌这个人,在他内心的某个地方,这个人还是他的父亲,他很小的时候还叫过他爸爸,他还是他的儿子。
但直到今天他才恍然大悟,原来从一开始李华峰根本就没把他当儿子看,理由竟然荒谬得难以想象,就凭他的直觉认为他不是他的种。
李烈心头一震,觉得很难受,他右手大拇指的指甲嵌在掌心深处,把在眼眶里打转的眼泪逼了回去,出医院的时候他抬头看见湛蓝的天空,眼泪掉了一颗在衣襟上,将左手提着的水果丢在垃圾桶里。
他想从此之后无论生与死他与那个男人之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。
李华峰出院之后闲了三个月,做起了夜间出租的工作,白天睡觉打牌夜晚出去上班,一个人自做自吃。
随着李烈的长大李华峰很少再打骂他,李烈长个子特别快,初中的时候已经很高了,李华峰反而有点怕李烈,不仅是身高力气上的怕,更多的是怕他那一双冷而带有杀气的眼睛。由于从小就不亲,李华峰也懒得管,只由李烈李知自生自灭,无所谓,反正又不是他的种,他凭什么要给别人养孩子?!
李烈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不少流氓混混,和他们在一起厮混,也学会了抽烟喝酒骂脏话,斗殴打架更是家常便饭,天长日久之下李烈在黑道上混出了一番名堂,他大方又豪气,经常请客,别人都愿意跟着他,都听他的话,所以慢慢的李烈的身上自带一种气场。
从前很小的时候爸妈吵架他害怕地躲在被子里,哆哆嗦嗦地听到砸杯子动刀动手的声音,他捂住自己的耳朵,小声地哭泣。
后来吵习惯了,他也麻木了,愤怒地想这一对狗男女怎么出门没被车撞死,死了就不用再吵了就都清净了。
直到妈走了,爸冷漠,他变态地有点想念以前两个人吵架的生活,起码那个时候一家人还在一起,还能在吵完架之后一起好好地吃一顿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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