……你觉得我们叁个同居的故事会很有趣吗?
不,完全不。
大哥正式介绍后我就接受了这个新来的哥哥,在我当时的逻辑里,只要是大哥说的就都是对的。
没错,很离谱,他要是和我说地球是平的我都会信。
但有林山接手大哥的担子轻了不少,他辞掉了林家的工作全身心帮大哥搭建新公司的团队,照顾我的事也基本被他包圆了。
我时不时会忘记他是谁,所以经常无故揍他,幸亏林山比较结实……换做林光大概已经死了。
他身手挺好的,后来都能接住我的拳头了。
……原来这事这么好笑吗。那我再说一点吧,林山是有点搞笑天赋在的,听了医生的嘱咐后,他取代了大哥的位置来给我念睡前故事,每个故事都被他改编成了全新的版本,让我越听越精神。
……你说我也是?什么也是?搞笑?
……行吧,听了这些你还能笑得出来,你要不也看看医生。
抱歉,这就不好笑了。
大哥一开始担心我犯病或是林山犯病,我俩相处时总是跟着,所以也听了不少林山的怪故事。
这让他的早期面瘫都好了不少,林山就该去讲相声或是脱口秀,做生意对他来说太屈才了。
不行,我学不来,我讲肯定没那么好笑。
……
已经没机会听到了。
……
讲故事也是治疗我的一环,医生给的处方是把“李暮”的事讲给我听,让我慢慢想起一切。
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当然不能是李暮,林山大概是图省事,他把所有主人公都叫做“爱丽丝”。
其实比起《爱丽丝漫游仙境》和《格列佛游记》,我更喜欢《绿野仙踪》或者《鲁滨逊漂流记》。
因为……爱丽丝从始至终都是一个人,多萝西却有伙伴。
故事也不能是我的直接经历,而是一个又一个童话。真的很奇怪,我小时候没听过任何童话,长大后却有两个哥哥给我讲睡前故事。
一开始我什么都没意识到,听听就算了,但渐渐的,这些故事在我身上起效了。
我不再是空洞的“林月”,我成了爱丽丝。
爱丽丝就是李暮。
那些故事能解释我身上的一切矛盾,我不会跳舞,也不像公主,我粗鲁、缺爱、总是陷在孤独里。
而林月是被所有人爱着长大的公主,她不该这样。
我也不该这样,我的本性是与她截然相反的另一个人。
但我不想承认。
李暮的人生倒霉又凄惨,更重要的是,她是真正的千金,林家的血脉。
爱上自己的手足是比野兽还不如的行为。
可是“我”爱上了大哥。
太糟糕了,这个故事始于林山和林月虚假的乱伦,最后却成了真的。
我当时也处在很矛盾的状态,我作为“林月”的部分把大哥当手足来爱,而林月不是他的手足;
我作为“李暮”的部分把大哥当男人来爱,但李暮是他真正的妹妹。
……说什么“部分”,会让你感到混乱吧。
但我当时……就是这样的,林山的故事让两个人格合二为一,也把李暮拉回了现实。
你觉得这份爱很莫名其妙吗?
所有爱都是没有道理的啊。
共同富裕-同人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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